科技成果申报鉴定
办事规程
承诺时限:市科技局受省科技厅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报:由申请人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受理:经初步审查后,当日予以受理。
组织鉴定:由成都市科技局受省科技厅委托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或推荐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出证:鉴定后符合条件的给予颁发鉴定证书。
表格: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并提供电子文档;(一式三份并报送软盘一张)
附件: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并提供电子文档;(一式三份并报送软盘一张)
2、全套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资料:(一式一份)
(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2)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
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3)测试分析报告及重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4)设计与工艺图表。
(5)质量标准(指产品类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6)国内外同类技术背景和对比分析报告,以及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的查新结论报告。
(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8)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社会性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9)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提供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0)准确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解决该项成果技术问题所作贡献大小排序)。
前置条件:
1、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的权属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4、有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备注:成都市科技局组织鉴定项目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转报省科技厅鉴定项目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办理(节假日出外)。
办理机构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
我要咨询:86924832、86924834
投诉渠道:市科技局监审处 86243845
电子邮箱
zwzx@cdst.gov.cn
单位定位地图
公交线路:乘1 18 302 3 14 5 80 7 62 37 45 23 61路到草市街站下车至草市街2号
法律依据
附 件: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2.《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