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成都各行各业职业资格申请,认定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申办审核及年检注册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申办审核及年检注册  

    办事规程   

概述
1.事项名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申办审核及年检注册
2.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3.承诺时限: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报省司法厅审核
4.收费标准:按司法部、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联系人:施尚君(首席代表)
6.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 86924801 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7.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  

办理程序
1.司法鉴定机构持已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2.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司法厅审批。
3.接到省司法厅审批同意的通知后,通知申请机构携带申请人身份证、申请凭据到申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材料
四川省司法鉴定人资格证审批表
申请办理执业证书
1、四川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审批表;
2、学历证、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专业资格证、司法鉴定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4、与拟执业司法鉴定机构签定的聘用合同或兼职协议;
5、受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执业证书年检注册
1、年度执业报告;
2、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考评意见;
3、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
4、年度检验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前置条件
1、已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同意其注册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  

    办理机构   

成都市司法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联系人:施尚君(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 86924801 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
单位定位地图
公交线路:乘1 18 302 3 14 5 80 7 62 37 45 23 61路到草市街站下车至草市街2号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附 件:
1.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TOP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  

    办事规程   

办事规程
概    况
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承诺时限 在收到全部合格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年检注册
收费标准 按司法部、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 系 人 施尚君(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联系地址 成都市草市街2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通过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材料;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经初审合格后将材料报送市司法局;
2、市司法局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年检条件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注册。
申请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登记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原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名册
》年检注册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前置条件
1、取得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2、非国家公务人员(司法助理员除外);
3、年满20岁以上,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4、全面履行聘用合同,按规定交纳规费;
5、无在案投诉,未受行政处分或处罚。  
备    注
年检注册时间:
每年3月30日之前(如有变动以当年市司法局有关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的通知为准。)
年检注册时限:
市司法局自收到全部所需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注册。


    办理机构   

成都市司法局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联系地址 成都市草市街2号
单位定位地图
公交线路:乘1 18 302 3 14 5 80 7 62 37 45 23 61路到草市街站下车至草市街2号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TOP

律师年检注册

律师年检注册  

    办事规程   

办事规程
概    述
事项名称 律师年检注册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承诺时限 律师年检注册30日内报送省司法厅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 系 人 施尚君(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联系地址 成都市草市街2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受理的书面决定。
3、同意受理的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司法厅审批。
4、省司法厅办结后,通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受理通知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办理取件手续。
申请材料
《四川省执业律师年检注册登记表》
《律师执业证》
备    注
以下情况暂缓注册:
1、不签定委托代理合同、打白条收费、收费不服务、跨所办案等违反律师职业
道德、执业纪律被投诉正在进行调查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一律暂缓注册,待作结
论后视其情况处理;
2、与律师事务所未签或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暂缓注册;
3、去年未完成市局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量,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中
心的指派,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暂缓注册。


    办理机构   

成都市司法局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联 系 人 施尚君(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联系地址 成都市草市街2号
单位定位地图
公交线路:乘1 18 302 3 14 5 80 7 62 37 45 23 61路到草市街站下车至草市街2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
《省司法厅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附 件:

TOP

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工执业证申办及年检注册审核

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工执业证申办及年检注册审核  

    办事规程   

办理规程
概    述
事项名称 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工执业证申办及年检注册审核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
1、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章程;
2、执业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
3、开办资金证明 。


    办理机构   

承办机构:郫县司法局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单位定位地图
公交线路:乘1 18 302 3 14 5 80 7 62 37 45 23 61路到草市街站下车至草市街2号

TOP

律师执业证申办审核

律师执业证申办审核  

    办事规程   

办理规程
概    况
事项名称 律师执业证申办审核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承诺时限 申办律师执业证的受理后15日内报送省司法厅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 系 人 施尚君(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联系地址 成都市草市街2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受理书面决定
3、同意受理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司法厅审批
4、接到省司法厅审批意见后,通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申请凭据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材料
》执业证申请登记表
》实习登记表(在同一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满一年)  
》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岗前培训合格证      
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岗前培训合格证,兼职律师还应加报所在单位同意的兼职证明;  
》无职业证明(辞职文件、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失业证)  
》档案保管合同
》无刑事犯罪记录公证书
》与律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

前置条件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
2、在同一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满一年;
3、无其他职业;
4、品行良好;
5、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所在单位允许兼职从事律师的,具备上述条件可申请领取兼职律师执业证。   
备    注
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办理机构   

成都市司法局
联 系 人 施尚君(首席代表)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联系地址 成都市草市街2号
单位定位地图
公交线路:乘1 18 302 3 14 5 80 7 62 37 45 23 61路到草市街站下车至草市街2号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 件:
1.《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TOP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办审核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办审核  

    办事规程   

办事规程
概    述
事项名称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办审核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承诺时限 在收到全部合格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颁发执业证照
收费标准 按司法部、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 系 人 施尚君(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通过拟受聘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材料;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经初审合格后将材料报送市司法局;
2、市司法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受理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颁发执业证照。
申请材料
》实习鉴定
》学历证明复印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材料或公证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公证书复印件
》身分证复印件
》非公务员身份证明
》1张2寸彩色照片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承诺书"
》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前置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品行良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取得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4、非国家公务人员(司法助理员除外);
5、年满20岁以上,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6、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3-6个月,经鉴定考核合格  
备    注
申办时间:每年5月1日-6月30日


    办理机构   

成都市司法局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联 系 人 施尚君(首席代表)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8692480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单位定位地图
公交线路:乘1 18 302 3 14 5 80 7 62 37 45 23 61路到草市街站下车至草市街2号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附 件:
1.《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TOP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申请注册办事指南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申请注册办事指南  

    办事规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注册建筑(结构)工程师注册
(二)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三)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四)承诺时限:资料齐备当日受理,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建设厅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六)联系电话:028-86917534
(七)监督电话:028-86694602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第三步:承办处室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建设厅;
第四步:待省建设厅办结后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执业注册印章。

三、申请材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省人事厅职称部门发给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期不得少于一年,且合同应有单位与本人双方签字盖章);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近三个月以内体检有效);
6、在非获取资格单位申请注册时,应提供工作关系调动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7、大专院校设计单位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出具申请人是设计单位在编人员的证明,若是在职教师,应按每一注册期40%的比例轮流注册。

(二)继续注册(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满前2个月提出申请)

1、继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上一注册起期的职业道德证明;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期不得少于一年,且合同应有单位与本人双方签字盖章);
4、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近三个月以内体检有效)。

(三)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期不得少于一年,且合同应有单位与本人双方签字盖章);
3、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上一注册起期的职业道德证明;
4、原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近三个月以内体检有效)。

    办理机构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地 址: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管理中心(八宝街111号)二楼
电 话:028-86638060 028-86632515
邮箱:JIANWEI@CHENGDU.GOV.CN
单位定位地图公交线路:乘4 7 56 37 62 98路到八宝街站或乘 75 7 54 5路到万和路站下车至八宝街11号



    法律依据   


附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师条例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TOP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注册、年检、变更注册单位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注册、年检、变更注册单位  

    办事规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注册、年检、变更注册单位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4、承诺时限:注册1个工作日;年检1个工作日;变更注册单位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初始注册费50元/人,年检10元/人,变更注册单位50元/人,工本费10元/人。依据为计办价格(2000)839号,川价字非(1994)109号。
6、联系电话: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1、初始注册造价师:a.初审申请材料;b.符合条件者办理注册证;c.制作注册印章;
2、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年检:a.初审申请材料;b.符合条件者办理年检手续;c.执业印章到期时需更换新印章;
3、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变更注册单位:a.初审申请材料;b.符合条件者办理变更注册单位手续;c.制作新印章。

三、申请材料

1、初始注册造价师:
a.已年检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b.准考证;
c.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
2、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年检:
a.造价人员注册证书;
b.个人的业绩或成果(预算、决算、标底、概算)1份;
3、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变更注册单位:
a.注册证书及执业章(除外省区转入者);
b.非中介机构间的单位变更或从中介机构变更到非中介机构者,提交《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一份;
c.中介机构间的单位变更提交《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出示有效人事档案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d.非中介机构变更到中介机构者,出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存档合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及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的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前置条件
1、造价师在原注册单位执业满一年以后方可变更注册单位;
2、造价师按规定已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才能年检;
3、造价师转入、转出需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办理机构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地 址: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管理中心(八宝街111号)二楼
电 话:028-86638060 028-86632515
邮箱:JIANWEI@CHENGDU.GOV.CN
单位定位地图公交线路:乘4 7 56 37 62 98路到八宝街站或乘 75 7 54 5路到万和路站下车至八宝街11号

TOP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变更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变更  

    办事规程   

申请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      
1、企业名称变更的申请(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书。      
3、个人需提供在《四川日报》登报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4、企业提供名称变更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6、企业证明需由区(市)县建设局签署意见,并登记备案。      
7、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9、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二)、遗失补办      
(三)、调动变更      
1、原调出单位的调出手续或证明,需到区(市)县建设局登记备案。      
2、现调入单位的调入证明,需到区(市)县建设局登记备案。      
3、《项目经理资质换证申请表》一式四份。(在www.cdcin.com下载)。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后受理。
第二步: 市建委按照分级审批的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审查,对申报材料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对不同意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步: 经初审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承诺期限内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第四步: 经省建设厅审查同意,申请人凭公司介绍信到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备注:
1、需换证的申请人需提供2寸照片2张备案。
2、项目经理证书涉及学历、职称、专业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
3、项目经理原则上一年以上只能变更注册单位一次。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2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 86917535、86917534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办理机构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地 址: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管理中心(八宝街111号)二楼
电 话:028-86638060 028-86632515
邮箱:JIANWEI@CHENGDU.GOV.CN
单位定位地图公交线路:乘4 7 56 37 62 98路到八宝街站或乘 75 7 54 5路到万和路站下车至八宝街11号


    法律依据   


附 件: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TOP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办事规程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文凭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并出具登记文件受理凭证。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受理。
2、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初审受理后24小时内将申报材料交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局办公室取回申报材料后,应立即交市局特监处(考核组织机关),并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3、经审查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承办人在承诺期内办结;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5个法定工作日内,由承办人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复查换证:1、锅炉、压力容器人员证件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本程序重新申请考核换证。
2、机电类人员证件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3个月前,应当按照本程序重新申请考核换证

变更与延续:1、获得有效证件的人员,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资格证件的,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已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相关证明,由发证机关变更证件。
2、获得有效证件的人员在按照规定办理复试申请后,由于单位变化、疾病、灾害、战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资格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特种设备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与从事作业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技能的考试,成绩合格。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86924830、86924831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办理机构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值班电话:87537261(白天) 87572173(夜晚)传真:87535828
通讯地址:成都市蜀兴西街36号
邮编:610036

TOP

发新话题
装修图片
亲力亲为的温馨小家
美女 性感美女 丝袜美女
大胆图片《F号女郎》
婚礼
婚礼实况(超多图片)
做爱 做爱图片
现在的学生什么了?
小姐
可爱宝宝组图
秋装
秋意(衣)正浓-真人秀